中信的傳統與傳承

全球中信十個辦事處都秉持「廣傳福音,服侍眾教會」的宗旨,這宗旨有兩部分,首先是針對目標與策略,即「福音傳華民,恩澤遍萬邦」,除了有血有肉的宣教士,也有「無聲宣教士」《中信》月刊。

中信國際差會的成立在宣教上十指連心,一起為宣教投入許多心血及精力;各地中信的本地事工也不遺餘力的得人、栽培人及差遣人。嚴格來說,本地多元事工的終極目標仍是為了宣教!透過推展各種本地事工服侍眾教會或合作廣傳福音,成為眾教會的僕人,這是宗旨的第二部分。所以中信國際差會也理當為這宗旨存在。

得人顧人

差會若失了大使命的異象,就會失其存在意義。我們不能因實行大誡命而矯枉過正,稀釋了大使命的本質,即廣傳福音的使命。大使命是「傳統」,大誡命是「傳承」(參太二十八18-20;申六1-9)因此,要得人,也要顧人;要顧人也不忘記得人。很多福音機構的變質始於再也不注重得人。

因此,中信的每位同工及宣教士都應具有大使命的意識,因他若不胸懷普世,就會斤斤計較;若非服侍心態,就是打工心態;若非為神的國及神的義,就會為自己的地位與利益;若沒看見將來的榮耀,就會只見今世的榮華。

秉持異象

要保存中信的優良傳統,必須秉持中信異象,如保羅所說:「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」(徒二十六19)。異象必須分享、傳遞,更要落實。雖然異象的核心是:「人沒有基督就是失喪的」,然而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異象,正如1783年克理威廉眼見東印度公司的人員竟可不惜放下家庭,遠渡重洋經商賺大錢,而身負偉大使命的基督徒,對拯救人的靈魂卻毫不熱衷,他就第一個起來回應神的呼召,開始了「沿岸宣教時期」,成為近代宣教之父。1864年,戴德生牧師看見除沿海一帶,內陸地區還有廣大人民沒聽聞過福音,因而開始了「內陸宣教時期」,成為第一位走進中國內陸的中華宣教士。1917年,金綸湯遜發現許多沒有自己母語聖經的族群,因而開始了「未得之民宣教時期」,創立了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。由此足見傳統若沒與時並進,傳統就會變成古董,異象若沒代代傳承,異象就會被迫封塵。

因此,面向未來,中信國際差會的傳統與傳承應具備以下四方面:

  1. 博:即領域要繁博,因宣教事工是涉及全人需要。
  2. 深:即根基要深入,因宣教事工是生命影響生命。
  3. 廣:即區域要廣闊,因宣教事工是傳遍普世萬民。
  4. 大:即目標要遠大,因宣教事工是蘊含百年樹人。

(作者:許順明是新馬中信總幹事)